教学科研任务出国、赴港澳

教学科研人员持因公证照出国、赴港澳手续办理流程说明

发表时间:2019年08月30日 11:32浏览次数:

一、国(境)外出具邀请函

1. 邀请函需是从出访国家(地区)本土发出的;

2. 赴国外邀请函签发人如是华人,需附上邀请人的护照信息页复印件;

3. 邀请函需签发人亲笔签名;

4. 邀请函需明确在外的停留时间及期限。

二、申请材料

1. 下载附件“教学科研人员出国(境)材料”

2. 填写《西安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(境)审批表》,履行学院(部门)审核、 人事处审核、组织部审核(如为副处级以上干部)、保密办公室审核(如为涉密人员)、 分管校领导审批(如为学院院长,书记或部门负责人);

3. 填写《西安理工大学因公出国(境)政治审查表》由基层党委书记进行政治鉴定、加盖基层党委公章,交党委组织部部长审批;

4. 打印《教学科研人员出国任务申请表》第二页2份,在团长处签字(如多人同时出访,选1人为团长签字即可);

5. 填写《教学科研人员出国任务申请表》第一页电子版;

6. 填写《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》电子版;

7. 外方邀请函和邀请函翻译件(翻译件格式需与邀请函本身保持一致)电子版;

8. 本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,请将扫描件放在word文件中;

9. 填写《日程表》和《因公出访任务行前公示表》电子版;

第2-4项纸质版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履行登记手续;第5-9项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paichu@xaut.edu.cn

三、校内审批

国际处按省外办要求审核材料,在材料无误的情况下报请有关校领导,办理校内审批及公示手续(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)。

四、省外办审批

国际处按要求在全省因公出国(境)管理系统上申报,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省外办 出国处,等待省外办审批,出具出国(赴港澳)任务批件。

五、办理护照

国际处在接到省外办审批通过通知后,赴省外办领取批件原件,并通知出访人赴省外 办照相、录取指纹,之后将从照相室领取的照片、照片编码交至国际处,由国际处按要求 准备材料交至省外办,为出访人办理护照。

说明:1.照相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、户口本(如户口本原件不便携带可将户口本上本人信息页 拍照即可)、着深色单色上衣;照相需露耳、不得佩戴耳环、项链等首饰;

2. 照相地点:东南城角生产力大厦二楼照相室,咨询电话029-82487414

六、办理签证

统办国家:国际处通知出访人员使领馆要求准备相应出访材料;

办理电子签证国家:由出访人本人自行在网上申请签证,待签证签发后打印,携带任务批件赴省外办出国处领取护照、开具出境证明;

免签国家:直接携带护照和出境证明。

七、回校报道及报销

1.将本人护照信息页、签证及出入境信息页复印或扫描自行留存;

2.回国或入境后5个工作日内将证照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;

3.回国或入境后15个工作日内将出访总结电子版发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paichu@xaut.edu.cn

4.报销时请在国际处领取校内审批表和省外办出国批件复印件。

八、特别说明

1 .出访在外天数指从出关到入关(含出入关当日),不得超期;

2.由于办理手续复杂,请至少提前两个月办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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