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事处

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李佳时间:2019-01-24点击数:

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、在站博士后:

为提高我校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”资助工作效率,便于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、在站博士后了解基金资助政策,进一步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资助原则,现将《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》(以下简称指南)网上全文公开(附件1),请根据指南,安排好2019年度各批次基金资助工作,人事处综合科将不再就每批次资助工作单独通知。

一、资助类型

本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共包含三个大类:(一)面上资助(二)特别资助:包括站前、站中两种类型;(三)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;

二、申请条件

各类资助申请条件请博士后参看附件1相关章节,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;

三、申请材料及要求

各类资助具体申请材料要求请博士后参看附件1相关章节;

四、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

65批面上资助:2月27日(因寒假,本日假期值班时间,综合一楼301办公室加班收取材料);

12批特别资助(站中)3月8日;

12批特别资助(站前)415日;

66批面上资助:9月5日;

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:5月30日。

五、申请材料的提交和审核

为保证申报材料可以按时审核寄出,请申报各批次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按照附件1中关于申请材料的要求整理材料。并在上述各批次资助截止日期前上报校人事处综合科。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按照要求直接报送中国博士后基金会。

联系人:李佳

联系电话:82312204

六、相关要求

1.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是学校对博士后的考核内容之一,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都必须申报。

2.为提高申报书写作质量,所有申报人须仔细阅读《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》中的专家评审评议标准,并积极主动地与合作导师沟通交流,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申请书。

3.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。

4.填报注意事项:

1)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方为有效。

2)“投送学科名称”应以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。

3)“投送学科名称”应填写“申请资助项目”的所属学科,不一定与申报人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。如果“投送学科”属交叉学科,请在“投送学科”(一级或二级)后面注明“交叉学科”字样。

4)“编号”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的博士后编号。

5)“设站单位”填“西安理工大学”,“通讯地址”请填写“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”。

6)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,包括申请人姓名、设站单位名称、合作导师姓名等。

7)申请表中“申报单位审核意见”栏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,不需加盖院系公章。

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综合科联系。

人事处

20191月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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