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理工大学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安排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3-05-06 点击数:

各位考生:

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初试安排

1.考试方式:现场闭卷笔试

2.考试内容:我校《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》公布内容

3.准考证下载及注意事项:2023年5月7日-5月12日,考生凭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http://yz.chsi.com.cn/(公网)或http://yz.chsi.cn/(教育网)自行下载打印“准考证”,并仔细查阅有关事项。“准考证”白色A4纸打印,在使用期间正反两面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,背面必须为空白。

4.初试考试:2023年5月13日至14日(每天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00-17:00),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。2023年5月13日上午7:30起,考生从我校金花校区东门入场进行身份核验(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),携带下载打印准考证验证入校,进入金花校区教学六楼参加考试(具体考试时间、考场安排、科目内容以“准考证”为准;如有变更,将另行通知),考生出入考点期间请自觉接受身份验证核查、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,身份验证未通过者不得参加考试。考生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,不允许非本校登记车辆进入校园。

二、复试安排

2023年5月,具体时间及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并另行通知。

三、考生名单

1.已拟录取的“直博生”和通过“硕博连读”审核的考生不再参加初试和复试(考生名单见附件1)。

2.通过“申请-考核”审核的考生需要参加复试,部分考生还需参加英语考试(考生名单见附件2)。

3.“普通招考”考生均需要参加初试和复试(考生名单见附件3)。

四、录取规则

(一)考生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进行计算,其中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一般为30%~50%(具体由各学院自定)。

(二)按照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的排名,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。

(三)政审不合格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;加试科目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;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;初试、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考生不予录取。入学后3个月内,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,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五、体检要求

拟录取考生体检要求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。凡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考生,学校将保留取消其拟录取资格的权利。

六、信息公开与监督

1.按照国家考试信息公开要求和“谁公开、谁把关”、“谁公开、谁解释”的原则,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。

2.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:金花校区综合一楼1层,电话:029-82312406、82312416。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:金花校区行政楼3层,电话:029-82312533,邮箱:jwb@mail.xaut.edu.cn

七、温馨提示

其他未尽事宜,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、各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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