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制定2024级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4-07-03 点击数:来源:培养办公室

博士研究生导师:

为了保证2024级博士研究生秋季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,请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于2024年7月3日至7月9日期间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制定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(制定学生培养计划简明教程见附件)。

在制定学生个人培养计划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

1、制定范围:2024级博士生(含工程博士)、2024级直博生;

2、请各位老师根据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培养计划

普通博士生:课程学分不低于12学分,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0学分;

直博生:课程学分不低于34学分,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21学分;

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的学位课必须在本学科的学位课中选取;培养计划中的选修课可以在本学科的选修课中选取,也可以在其他学科的培养方案中选课,请导师根据培养需要合理选课,建议尽量不要跨校区选课;

导师若在制定学生个人培养计划过程中有任何问题,请及时反馈给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,研究生秘书统一反馈到培养办公室,培养办电话:82312217。

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

2024年7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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